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鴻運事件的啟事示 應以『接管』代替『凍結』

鴻運證券出事,應屬個別事件,影響整個市場不大。現今證券公司付出資本額平均達4千4百餘萬,加上保險制度和證監會監管的申報機制,如公司無做假賬、犯欺騙、偷竊等刑事罪行,證券公司出大件事的機會不高,只是樹大有枯枝,商業犯罪實無可避免,就如外國的『英隆』(Enron)事件。現階段,為免妨礙司法公正,不予置評。但英明朱認為,有關當局處理手法絕對有商榷餘地。

金融市場訊息萬變,潮漲潮落,永無止息,但「突然停頓」必然出事。大家應還記得,李福兆時代,因停市四天,香港期貨市場即時崩潰,股票現貨市場也被拖跨,最終由政府出面挽回大局;而在官鱷大戰中,索羅斯(George Soros)因為蘇聯無故停市,把大鱷殺個措手不及,無法平倉,兵敗如山倒,掉頭退兵,香港力保不失。鴻運證券被勒令暫停買賣,無可厚非,但投資者戶口被凍結,可能將事情變大,現金客戶無法沽貨套現,他們若出現損失,誰人負責?客戶會否提出集體訴訟尋求合理賠償呢?尤以熱賣窩輪的投資者最為徬徨,客戶戶口被凍結過長,窩輪的時間值漸漸消失,甚至變成零,到期日一到,很大機會變成廢紙,其實窩輪無法得到借貸,客戶存貨應在中央結算系統,理應絲毫無損和數目不變,因此有關當局應盡快『接管』而非『凍結』,盡快容許窩輪投資者轉倉,減少受影響客戶的數目。

今次事件,令人再想起中央結算系統內個人投資者戶口的重要性,為了公眾利益,政府應加強壓力給港交所與時俱進,推行類似中國模式的結算操作,不應該容許港交所不費一毫而擁有專營權,更利用結算系統巧立名目,濫收費用,甚至可考慮結算所由政府或獨立第三者經營,不以營利為目的,收費以服務大眾為主,只追求合理利潤,這才是作為扶助證券業長遠發展的路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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